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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哪里意思不对 1.)据释字454解释 人民入境居住的权利,视规范对象容许合理差异,并以法律订定,不得经立法机关明确授权由行政机关以命令定之。 ----------->释字454号在说明,人民有居住及迁徙之自由是宪法所保障滴,因对象不同而做差别对待,就必须以法律或法律明确授权。所以这段话错就错在,不得经立法机关明确授权由行政机关以命令定之。
释 字第 454 号 宪法第十条规定人民有居住及迁徙之自由,旨在保障人民有自由设定 住居所、迁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之权利。对人民上述自由或权利加 以限制,必须符合宪法第二十三条所定必要之程度,并以法律定之。中华 民国八十三年四月二十日行政院台内字第一三五五七号函修正核定之「国 人入境短期停留长期居留及户籍登记作业要点」第七点规定 (即原八十二 年六月十八日行政院台内字第二○○七七号函修正核定之同作业要点第六 点) ,关于在台湾地区无户籍人民申请在台湾地区长期居留得不予许可、 撤销其许可、撤销或注销其户籍,并限期离境之规定,系对人民居住及迁 徙自由之重大限制,应有法律或法律明确授权之依据。除其中第一项第三 款及第二项之相关规定,系为执行国家安全法等特别法所必要者外,其余 各款及第二项户籍登记之相关规定、第三项关于限期离境之规定,均与前 开宪法意旨不符,应自本解释公布之日起,至迟于届满一年时失其效力。 关于居住大陆及港澳地区未曾在台湾地区设籍之人民申请在台湾地区居留 及设定户籍,各该相关法律设有规定者,依其规定,并予指明。
这句话的意思是什么,法律优越和法律保留有什么不同? 1)依法行政的原则,可区分法律优越及法律保留两项 ---------->法律优越就是行政行为不能只是不抵触法律为满足,又称消极依法行政。 法律保留就是行政行为必须有法律依据或法律授权之依据始可为之,又称积极依法行政。 两个合在一起就是"依法行政"的原则 (以上意思是不才印象中滴~ 定义还是要再看书一下)
再请问一下,我要一个人去考高考,像包包及随身带的书若进考场考试,可以放哪里? 还有笔袋一定要透明的吗? ----------->包包书本等都嘛是放教室前或后面,端看你坐前面或后面~(自己方便) 手机记得一定要关机,笔袋一定要透明,桌垫也是透明有格子的也可以~ 手表记得也要带,放桌上注意每题书写时间,才不会自乱阵脚(跟考场时间校对好~)
考试前~ 没啥人有空~ 所以自己不知道滴要爬一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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