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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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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200 (by 是泰) | 理由: 分享獎勵


獻花 x2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12-12-27 05:07 |
yes2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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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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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增長知識不少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30 08:52 |
k2828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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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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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增廣見聞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2-31 13:01 |
天行者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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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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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香原則
  1.用自己的火將香點燃;
  2.用兩手的中指和食指夾著香杆,大姆指頂著香的尾部;
  3.安置胸前,香頭平對菩薩聖像;
  4.再舉香齊眉;
  5.之後,放下如第3動作;
  6.開始用左手分插。


上香原則:不知道這是誰發明的.是極不禮貌.且觸犯佛菩薩聖像。

特別更正其方法是不對的.香頭不可對菩薩聖像.香頭是有投射能量.通常是施法使用才可指向.如加持.及符咒....等
不管是何物.其端指向佛菩薩聖像是不對的.凡是指有靈的皆是錯誤行為.
香頭是朝上的.而且香的尾部不可低於肚臍以下.如高於頭為最尊敬頂首之禮.向佛菩薩聖像禮拜時.香頭還是朝上的。
拜拜時應該站於佛菩薩聖像前方.不要站中間左右拜拜.於廟左右供奉神明.應進入參拜不要站在門口拜拜。

唉.大道已遠.為標新立異.顯其特立.亂象四起.憑己之力..深感............

註:站長之前所發生刪號之事.上天已經還我清白.終潭清見底.其事主何去何從.天已經處理.不管吾事.只是心意達天.天即處理.
故在此發表言論應謹言慎行.利用此平台行惡之實.請慎之

如上述有疑問.尚請提出.將釋疑解惑.撥亂反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2-18 09:41 |
大頭目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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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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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廣見聞,實為受教了!感恩分享~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3-10 19:20 |
boss65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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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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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   你這是說甚麼
佛   你是頓悟別人還是自己
佛   為何不說自己崇仰己身善化他人
佛   為何總是嘴上掛著佛而不是摸著誠良問自己
佛   佛已經不在我心中  
佛   不是要你宣 不是要你廣 不是要你訴 不是要你教   是要你感

你懂了沒 佛就是無語問蒼天 意境已了得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4-13 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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