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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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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民法]不當得利/無權處分..1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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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 Posted:2013-06-03 00:13 |
luciferydog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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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認為甲主張因錯誤而撤銷了物權行為

那麼甲仍是所有權人 甲對乙要主張什麼的不當得利??

如何能對乙主張返回價金3萬元??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3 22:19 |
s89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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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uciferydog 於 2013-06-03 22:19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如果你認為甲主張因錯誤而撤銷了物權行為

那麼甲仍是所有權人 甲對乙要主張什麼的不當得利??

如何能對乙主張返回價金3萬元??

我上面是寫說

乙向甲要回當初交付的A畫價金3萬元(因錯誤撤銷後,甲仍擁有該價金的話,其為不當得利)吧?
並不是要甲去跟乙要吧!

L大您是否看錯了?..@@ 還是我誤會您的意思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3 22:31 |
luciferydog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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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看成甲向乙 請求179了

是我看錯了   抱歉^^




題目好像沒說丙是善意第3人......


這個世界有音樂真是美妙

美妙極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凱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4 00:39 |
BoBo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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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
甲先賣畫給乙之後才發現錯誤
所以
在甲未撤銷前
乙確實是畫之所有權人
乙賣畫給丙並非無權處分
甲即使撤銷與乙之間的法律行為
甲對丙也沒法子
就結果來說雖相同,但過程有點不一樣
但是其實我覺得對乙來說也是有些不公平
單從題目來看
乙跟甲交易時
乙可能也不知道這畫其實價值有這麼高
是事後才知道原來可以賣這麼好的價錢
難道這樣違法嗎?
甲雖非自己過失對畫有錯誤之認識
但是乙是基於正常買賣取得畫,屬善意且無任何過失
卻因甲符合物之性質屬交易上重大且非自己之過失導致得撤銷
如果以現實來看
這的確挺令人不爽的= =
如有哪裡誤解....還請包涵....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4 00:43 |
s89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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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認知是說
甲只能要求乙返還3萬 不是30萬
如果今天乙今天可以把這個用3萬買來的東西 用5萬賣出
那也只要還甲3萬就好
(因為通說認為是乙自己的談判技巧讓自己多賺2萬,跟甲無關,甲只需要拿回3萬)
如果乙今天發現這個東西有30萬,用50萬賣出
那乙也只需要還市價30萬
道理同上

至於您說甲就這樣撤銷很不公平
的確我也這個覺得
不過我認為撤銷權雖然只需要一方有意思表示即可行使
可是也並非想用就可以用
例如需要證明自己非因自己的過失而做出錯誤的意思表示
這點真的在現實中很難
就自己沒注意才表示錯誤
能怪誰呢?
所以我認為現實中要撤銷這 是非常困難
但是寫題目的話
因為她已經寫 非因自己過失而.......
就知道他要考88條
這樣就好了

以上個人意見~請參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6-04 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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